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萧山老年大学优秀学员评选办法

来源:萧山老年大学 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2-28

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老年教育事业的更好发展,彰显萧山老年大学学员好学、明理精神风貌,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氛围,树立典型,特制订此办法。

一、评选条件 

1.坚决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。(5分)

2.遵纪守法,敢于劝阻不良行为。(5分)

3.尊师重教,文明礼貌,团队互助精神好,关心他人,互帮互学。(5分)

4.身体健康,养成科学的生活方式。(5分)

5.在校学习连续两年以上的在册学员,有“活到老,学到老”的学习精神,学习认真,到课率高。到课率不足50%的,不得参评。(5分,到课率100%者5分,90%者3分,80%者1分,以下不得分。) 

6.能履行好骨干职责,协助做好班级、社团管理工作,及时向老师反映合理化的建议,并提出改进意见。(5分,学委会、党总支成员得5分,班干部、党支部委员、社团负责人得3分,社团成员得1分,以最高项得分计,不叠加计算。)

7.积极宣传、学以致用,把学到的知识、本领为家庭、社会多做贡献,成果显著。(5分,在校刊及各级媒体发表报道、文章,每篇得一分;参加区级以上展演、比赛获奖,不论高低每一奖项得1分。)

8.爱护学校,主动关心集体,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,为学校做出积极贡献。(5分,每参加一次活动得1分。) 

二、评选时间 

每学年评选一次,评选时间定于每年12月初。 

三、评选人数 

各教学班原则上以不超过本班学员总数的7%比例推荐上报,获奖人数为在校学员数的5%。报有多科的学员不得重复推荐。

四、评选程序 

根据评选条件和民意,由班委会在征求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,研究确定推荐人选,并报学校综合考评批准。 

五、奖励办法 

学校为获得优秀学员荣誉称号者张榜公布和颁发奖状,并在下一学年报名中享有优先权。 

六、 其他要求: 

1.班级在推荐时,充分发扬民主,听取学员及老师的意见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。

2.八项考评条件中1-4为基础项,5-8为加分项,每项最高得分为5分,总计40分,最小积分单位为1分。

3.班主任负责填写《优秀学员推荐表》。 

(校办)